說明:
一、依據屏東縣政府 113 年 3 月 4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309364700 號函(如附件 1 )辦理。
二、推薦條件為現任於中小學(含高中職)之合格專任教師、校長或退休教育人員,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。
三、若貴校有推薦人員,請填寫附件 2 ,並於 113 年 3 月 7 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前寄至以下信箱: enaj0417@tn.edu.tw ,並來電本案承辦人確認:網路電話 99231 。
四、評審聘任部分,待該縣確定名單後,逕與評審委員聯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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